北京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,端掉 18 个“黑窝点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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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总结

一、整治背景与目标

近期,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,开展全链条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非法改装、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,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。

二、主要整治措施

  1. 检查模式创新:构建“联合执法+错时检查+暗查暗访”三位一体模式,打破常规时间限制,精准打击“避峰作案”“隐蔽流通”等非法改装行为。
  2. 产品质量抽检:对在售电动自行车车型全覆盖抽检,重点检测防火阻燃、制动性能、短路保护等安全性指标,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严肃查处。
  3. 推动行业自律:制定团体标准《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服务指南》(T/BBIA 10-2025)及《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行业抵制改装等违法行为的自律公约》,明确生产企业自查销售门店,严禁非法拼改装,形成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的综合治理机制。

三、整治成果

  • 案件查处:累计查处拼改装、销售不合格产品等案件453起,打掉改装“黑窝点”18处,查扣违规车辆1356辆,曝光典型案例93起。

四、典型违法案例

  1. 北京瑜辉便民超市有限公司(小牛品牌)

    • 违法事实:经营性改装(加装电池、篡改电路),违反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。
    • 处罚:罚款30000元。
  2. 北京润岚商贸有限公司(小刀品牌)

    • 违法事实:改装电池、解除限速、加装后备箱,违反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一、二、三项。
    • 处罚:罚款40000元。
  3. 北京常来伟顺商贸有限公司(绿源品牌)

    • 违法事实:加装电池、后备箱、改装后座椅,违反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第十八条一、二、三项。
    • 处罚:罚款30000元。
  4. 北京鑫兴福瑞商贸有限公司(绿能品牌)

    • 违法事实:销售不合格产品(整车质量、尺寸、蓄电池防篡改不符合GB 17761标准),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。
    • 处罚:罚款10796元,没收违法所得400元及非法财物。
  5. 北京金鑫源佳业商贸有限公司(台铃品牌)

    • 违法事实:销售尺寸不符合GB 17761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违反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。
    • 处罚:罚款5700元,没收非法财物。

五、警示提示

  • 经营者:合法合规经营,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,验明产品合格证明,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;遵守团体标准,不篡改、拼装、加装车辆。
  • 消费者:通过正规渠道购买,选购时查看CCC认证及产品合格证;切勿私自拼改装电动自行车,发现违法线索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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